中学生必读书目: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——一本关于孩子成长的书

 imcoffeir   2018-12-10 10:35   2711 人阅读  4 条评论

  在网上,写文章的人很多,过百万的大V也很多,但让他们写一本长篇小说,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写出来,因为长篇小说,最考验作者驾驭能力的,是主题深厚与广泛之间的拿捏。今天推荐的这本书是哈珀·李的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。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,这部以第一人称书写的小说,属于南方哥德式小说的类型,取材于一位10岁小女孩的童真视野,叙述其家人、邻居及1936年发生于家乡附近的一起种族事件之经纬。小说虽渉及种族歧视,强暴与滥判无辜等严肃的主题,但作者将萧条时期一个贫苦及窘困的南方小镇生活,描绘得温馨感人。在二十世纪,该书成为美国最广为阅读的种族相关性小说,而故事中的主人翁亚提卡•芬治律师(Atticus Finch)则被塑成美国种族正义的不朽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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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小说简介

 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中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,阿蒂克斯·芬奇——小女孩的父亲——是一位律师。一家人的生活从父亲为一名遭到诬陷的黑人辩护开始改变。不过,这部小说并不着力于去描写种族歧视与社会不公,而是让读者去审视:何为善良?何为信念?仇恨与偏见如何在人群中泛滥?更重要的是,它在提醒所有像芬奇爸爸一样的成年人,该怎样做一名父亲,又该如何保护孩子心中的信念。

  整个故事给我最深的三点感受,或者说是三个关键词,是教养、勇气、平等。

  教养: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气质,是早已深刻地内化并指导一个人行为的一种风度。

  勇敢: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,可你依然要去做,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。你很少能赢,但有时也会。勇敢不应该是纯粹的无所畏惧——那样的勇敢只是一种鲁莽。真正的勇敢还应包括一种使命感,一种对自己坚持的事抱有的退无可退的决绝。

  平等:其实这一点是和勇气联系在一起的。因为在外部条件极为不利的情况下,追求平等本身就是一种勇气。

  法庭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在平等、公正方面的底线;而法治精神,也许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生存的最基本素质。而这种精神,是我们国家自古以来所一直缺少的。随便举个例子,四大名着中的《水浒传》被奉为经典,当然主要是出于文学上的考察。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部作品,我倒认为里面充斥着大量文化糟粕。比如所谓的“江湖义气”、“大哥文化”,毫无法治精神和秩序意识。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明知自己没错却还坚持接受议事会(相当于那时候的法庭)的判决而服毒,这才是彻头彻尾的法治精神。因为用一个错误去反抗另一个错误,本身就是一个更大的错误。

  另一方面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,却意外地让我看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父亲的榜样。并非这个父亲有多么疼爱孩子,或者为孩子付出了多少心血。而是,从这个父亲身上,看到了一个男人,如何以自己的言行为榜样和引导,成为孩子的成长世界里一个可以仰望和依靠的英雄。

 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的扉页上,印着英国作家查尔斯·兰姆的一句话:律师,我以为,也曾经是孩子。这样的话,我也在海桑的诗中读到过:小时候的希特勒,我想/一定也非常可爱。我们有多少次把希特勒当作恶魔,就有多少次期待着律师会是正义的化身。可他们不是一出生就是这一,他们都曾是个孩子,也都十分可爱过。所以,如果你是一位父亲,不管你是不是律师,请在孩子心中栽下正义,如果你是一位母亲,不管孩子将来会不会获诺贝尔奖,也请在孩子心中种下宽恕。愿你能永远正视他们的眼睛,努力去追求你心中的光明,然后,孩子看到了这样的光明,他心中也会有足够的热度和光,去面对人生路途的冰霜。毕竟,无论是孩子,还是父母,我们都在面对着同一道难题,也都在用尽一生想交出一份令彼此满意的答卷。一辈子写一部这样的作品,足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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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作者哈普•李生平(Harper Lee)

  哈普•李,1926年4月28日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门罗维尔。1960年,她出版了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(To Kill A Mockingbird),1961年,她变成史上第一位新进作家中,第一本小说就获得普利兹文学奖而扬名于世。她出身律师家庭,父亲是阿拉巴马州大法官之一,也是一家地方报纸的发行人。母亲患有躁郁症,甚少出门,早逝。家中排行老么,上有一个哥哥,两个姐姐。

  哈普的青梅竹马玩伴,楚门•卡波提(Truman Capote),是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小说中的迪尔之原型,后来也成了名作家,着有《冷血》(Cold Blood)一书,也曾改拍成电影。楚门,个子长得弱小,生性敏感,喜着眩眼的服饰,常遭其它同龄男生的欺负,天生富男子气慨的小女生哈普常出面替他打抱不平,两人后来在文坛上先后各显峥嵘。

  高中时,哈普对英国文学产生了兴趣。1944年毕业后,就读蒙哥玛利的杭亭顿女子学院,与一般注重穿着,爱打扮,企图吸引男生注意的女生完全不搭调,且不相往来。她仅专注于学业及写作,并加入写作荣誉协会及合唱团,后来离开女校,转学阿拉巴马州立大学。她给人的印象是位独行侠及个人主义者。有一阵子,她也加入校内社交性质的姐妹会。为了追求写作的梦想,她出任校内报刊及杂志的编辑。

  大三那年,哈普成为法学院的学生,该学院无需大学毕业,可直攻法律学位。为了专心向学,她辞去校内的编辑工作。同年夏天,她以交换学生身份赴英国牛津大学游学,秋季时回到法学院,续读了一个学期后,她向希望女儿承继衣钵的父亲摊牌,自己真正的兴趣是写作而非法律,终是退学离校,改赴纽约追求她的作家梦。

  1949年,芳龄23岁的哈普来到纽约市,为生活挣扎了多年,当过航空公司的机票划位员等杂工。她在纽约与老友楚门重逢,斯时的他已是文坛一颗冉冉上升的新星。她幸运地认识了一对活跃于百老汇的作曲,作词家布朗夫妇,他们有感于哈普的才气,慷慨地送她一份圣诞大礼:一整年的生活费,让她无后顾之忧,可以专心写作。还安排认识了一位能干的女编辑,有幸地成为她一生中的贵人,提出许多修改原着的宝贵意见,哈普花了两年时间改写完成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(To Kill a Mockingbird),最终获得出版。

  •后期生活

  六〇年代,她仍然断断续续帮助好友楚门完成他的代表作《冷血》一书。

  七〇年代,传闻哈普正书写另一部小说,只听楼梯响,却未见有影子下来。1974年,她接受此生最后一次的访问。

  八〇年代后,她过着近乎隐居的生活,消失于大众眼前,素有"文坛嘉宝"之誉。她生活里的大部时间,奔波于纽约及门罗维尔两地。在家乡,她与姐姐爱丽丝同住,姐姐继承父业成为律师,是妹妹的知己好友兼法律及财务顾问。妹妹暱称姐姐为"穿着裙子的亚提卡•芬治",活了103岁后去世。哈普生前活跃于家乡的教堂及社区,常慷慨地将"知更鸟"为她带来的鉅富,每年的稿税净收约三百多万美元,以匿名方式捐给不同的慈善事业机构。

  2007年,哈普的身体状况开始走下坡,曾中风过两次及各种老年病缠身;包括听觉损失,视力减弱,记忆力衰退。中风后的她搬进门罗维尔的一家养老院。爱丽斯生前提到妹妹唯一在意的就是写作,犯了黄斑病变的她,藉着文字放大镜之帮助仍能继续阅读。2015年,88岁的她,忘了此生不再出书的誓言,将自己束诸高阁长达55年之久的"设置一位守护者"出版。

  哈普•李逝于2016年2月19日,享寿89岁。据她的姪子说,她在养老院的睡梦中过世。

 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获奖记录及书评

  在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出版前,哈普像其它第一次出书的作家般,对自己的作品毫无信心,忐忑不安地认为自己的新书,终难逃过书评人的毒舌狠批,最终在乏人问津下黯然下柜。但是,幸运之神却始终眷顾她。

  1960年7月,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"甫出版即获选为「每月一书俱乐部」及文学协会之推蔫。读者文摘登出了浓缩版。

  1961年,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赢得高名望的普利兹文学奖及数项不同的文学大奖。

  1962年,荷顿•福提(Horton Foote)改编原着小说成为1962年同名电影的剧本。拍摄期间,李时常光临拍片现场接受许多访问,广为电影作宣传。

  1963年,电影获得奥斯卡金像奖8项的提名,赢得3项,其中包括最佳男主角葛雷格里毕克(Gregory Peck),最佳原着改编及艺术指导。哈普说:「我是个极为开心的作家,他们将我的小说变成一部美丽又感人的电影,我无限感激。」许多影迷甚至表态,电影比小说更具说服力。

  在影片开拍前,求好心切的毕克,曾随同制片人及导演,亲赴门罗维尔拜访作者病塌上的父亲阿玛萨•李(Amasa Lee),诚同小说中的描述,单亲的李父只手辅养大四个孩子,也常义务替小镇的黑人作法律上的辩护。有机会能亲与真人见面,让毕克的表演加分许多,他影片中的扮相及讲话的语气均酷似本尊。哈普第一次撞见毕克的扮相不禁掉泪:「他连小腹微秃亦然与父亲相仿。」毕克回道:「不是小腹突起,那是演技。」

  电影杀青时,阿玛萨•李已经作古。哈普为表示她的感激,特将父亲随身携带长达四十年的金质怀錶送给毕克。他就怀里带着此只无价金錶上台,领取1963年影艺学院颁给他的最佳男主角奖,一时传为佳话。1990年起,由小说改编的戏剧,在作者故乡门罗维尔的地方法院里作定期演出,以招徕观客。

  1966年,她应詹森总统之邀出任国家艺术委员会的委员。

  2007年11月,小布希总统称赞:「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一书对我们国家的特性有优质的影响,对整个世界而言是一项礼物。就优良写作与人类的感性之模式,此书将永为人们所阅读及研究」。并特地安排在白宫颁发总统自由勛章,作为她对美国传统文学的杰出贡献。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曾翻译成超过40种不同的语言,以每年销售量超过一百万册的佳绩迈进。

  2015年7月14日,88岁的哈普出人意外地出版《设置一位守护者》,全书共304页,是继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出版55年后的第二本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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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知更鸟」在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中的意涵

 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的中译名行之有年,由来有自。知更鸟的英译为罗宾鸟(Robin),与反舌鸟(Mockingbird)略有不同,二者皆属属雀形目(passerine birds),同以善于模仿其他鸟类及昆虫、两栖动物的叫声而闻名。中文的另译《杀死一只反舌鸟》似乎较为妥切。反舌鸟共有3属17种,分布广泛。

  "知更鸟"作为书中角色的象徵及赋与它的意义,是许多人渴望瞭解之事,特别是一些尚未读过该书的年轻一代。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的书名原非哈普的第一选择,最早拟订为《亚提卡》(Atticus)是书中男主人之名。"知更鸟"的书名跟故事本身鲜有文学关联,却意谓着一种无形的象徵;故事里一位无辜黑人横遭恶魔处死,知更鸟代表了一种无辜的图腾,杀死知更鸟如同一桩摧毁无辜之举。

 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一书的第10章里,对知更鸟有些来龙去脉的诠释:

  父亲亚提卡有次对孩子们説:「记住,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。」这是他唯一提到的犯罪事。姑妈説:「妳们的父亲是对的,知更鸟用心地唱歌给我们听,将欢乐带给这个世界,它们不破坏谷物,所以杀它们是一种罪。」整本书中,知更鸟象徵那些角色?布雷利(Boo Bradly)是一位无辜善良的智障者,他为了救史考特兄妹二人而杀人,被送上审判台。史考特对父亲解释:「将隐居的邻居布雷利送上审判台,冠以成人的罪名,就等于杀了一只知更鸟。」芬治(Finch),主人翁的姓氏,也是一种善于唱歌的和平雀类之名,作者将知更鸟的象徵,延伸至主角的全家人。无辜黑人汤姆罗宾逊的悲剧性死亡,如同知更鸟被猎人与小孩毫无意义的屠杀。知更鸟是只安详的小精灵,除了暗喻剧中人物角色外,也象徵着真诚与美丽。有回亚提卡送只空气枪给儿子杰姆时,曾希望他拿后院中的锡罐子当标靶,且特别叮咛他千万别射杀知更鸟,以免惹罪。

  作者明显地将书中所有纯真,良善,乐于助人及无辜的角色,定义同知更鸟般,是值得被保护的。至于哈普本人是否也是一只知更鸟?在她冗长的生命中,时常让书中的角色作她的代言人,小女生史考特几乎就是她童年的化身。如果史考特是只知更鸟,哈普理应也是一只如假包换的知更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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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访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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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网盘资源每次打开都不存在,能不能想想办法?

  2. 外汇账户托管
    外汇账户托管  @回复

    教养、勇气,很重要